7月15日,省民委副主任、省委、省政府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第三督查组副组长柴生祥带领省民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珺、省委督查室干部俞珊珊、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干部罗建华先后深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建民调味品有限公司、绿源中药饮片加工厂、县一中就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市民委主任吕惠安,张家川县委书记刘长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马全荣,副县长张海平及县民族宗教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在听取汇报后,省民委副主任柴生祥指出,在“十一五”期间,张家川县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县委、县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政策高度重视。将会不会做民族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建设了一支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同时,将宗教界队伍建设与党员、干部队伍相提并论,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在全省率先发放生活补助费,对于张家川长治久安、科学发展具有一定的重要作用。二是全县发展的成效显著。张家川大手笔、大思路、大格局建设了县一中、行政中心广场等一批民生工程,城区面貌变化很大,体现出张家川对民族政策执行好,效果好。三是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中肯。张家川县没有因近年的快速发展掩饰存在的问题,说明张家川有正视不足的勇气。只有勇于正视不足,才能树立信心,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四是对今后发展要求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得准确。督查组将认真梳理,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有关问题。
在召开的汇报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马中奇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我县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情况进行了回报。他在汇报中指出,张家川县广泛开展了民族法制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了民族法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坚持民族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处理违反民族政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优惠照顾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特殊权益。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确保了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他还就我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教育卫生事业困难等问题请求省委、省政府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