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伊斯兰伦理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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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伊斯兰伦理的核心价值

来源: 时间:2010-07-27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伦理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社会生活中形成的行为规范。[1]伊斯兰伦理是穆斯林在信奉安拉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强烈宗教意识和情感的道德理论及其行为规范。世界上的宗教无不以“爱”为其伦理核心,伊斯兰教更是如此。伊斯兰“最著名的伦理学著作家”、“阿拉伯最大的道德哲学家”米斯凯韦说:“如果人们能够正确理解伊斯兰的教义,就会发现它是一个完整的道德理论,其核心是‘爱人’。”[2]伊斯兰教“爱”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仁爱对人,禁止杀人
仁爱这一伊斯兰引为本性的道德规范,来自于创造主安拉。《古兰经》(本文中《古兰经》经文均引自马坚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说,安拉将他的精神吹入人体,人性灵中就有了仁爱的成分。安拉“以慈悯为自己的责任。”《古兰经》用99个尊名描述安拉,其中“大仁”﹙拉赫曼﹚和“大慈”﹙莱乌府﹚两个尊名是安拉最重要的特征。《古兰经》告诫信徒“你们不要违背真主的禁令而杀人。”

二、劝人行善,严禁作恶
《古兰经》中多处劝人行善。“真主的确命人公平﹑行善、施济亲戚,并禁人淫乱、作恶事、霸道;他劝戒你们,以便你们汲取教诲。”“如果你们行善,那么你们是为自己行善,如果你们作恶,那么,你们是为自己作恶。”伊斯兰教认为,行善是造物主的命令,人类的基本义务。在《古兰经》中,安拉很少用穆斯林这一词指称伊斯兰的信仰者,而是常常称作“信道而且行善的人”、“信道而且行善者”。一个人如果自称信仰安拉,却并不遵从安拉行善的命令,不自觉实践倡导的各种善行,那么他实际上不是一个真正的穆斯林。对于这些恶人,先知说:“你们谁要是看见罪恶行为,就应用手去制止它;如果不可能,就应用言语制止它;如果再不可能,就应用心憎恨它,但这是最薄弱的信仰。”[3]面对罪恶,作为穆斯林最好应当场加以制止,做不到时要口诛笔伐,至少要内心充满憎恶之情。

三、讲求诚信,拒绝谎言
《古兰经》指出:“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履行各种约言。”《古兰经》告诫穆斯林:“你们不要背叛真主和使者,不要明知故犯地不忠于你们所受的信托。”伊斯兰是真实的宗教,穆斯林是诚实的人。真实无欺是伊斯兰信仰的具体体现,又是穆斯林的本色和美德。诚信,就不要说谎。“你们应当远离妄语”,“凡是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的人,都是不义的”。“真主确是不喜欢欺诈者的”,因此“将以他们的欺骗回报他们”。
 
四、友好待人,禁止通奸
《古兰经》指出人类来自于同一个创造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原本是一个群体——“世人原是一个民族”,相互之间是同根同源的弟兄姐妹关系,应该平等友好地相处,互相帮助,和睦乡里,严禁互相伤害。为了维持一个较良好的社会秩序,男女相处时“应当是贞节的,不可是淫荡的,也不可是有情人的”,严禁通奸——“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违者处以鞭笞——“淫妇和奸夫,你们应当各打一百鞭”,甚至处以死刑——“你们的妇女,若作丑事……你们就应当把她们拘留在家里,直到她们死亡”,并规定犯有奸淫罪的男女不能与正派穆斯林结合——“奸夫只得娶淫妇……淫妇只得嫁奸夫……信道者不得娶她”。
 
五、善待亲人,热爱国家
《古兰经》认为孝敬父母是敬主的一部分,因此把孝敬父母放在仅次于敬主的地位,“你们应当只崇拜真主,并当孝敬父母”,父母也有保护子女免受伤害的义务,更不要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愚昧无知地杀害儿女,并且假借真主的名义把真主赏赐他们的给养当作禁物的人,确已亏折了,确已迷误了,他们没有遵循正道。”当然这种所谓的“杀害”也包括精神上对子女造成的伤害。小孝为家,大孝为国。伊斯兰教在热爱祖国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说:“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你们应当像鸟儿眷恋自己的窝巢一样热爱祖国。”[4]明末清初伊斯兰教著名学者和伦理思想家王岱舆在《正教真诠•听命》中强调既要顺从真主,又要忠君孝亲,这才是“忠君正真”![5]对君主的愚忠固然不可取,但由于封建君主多等同于国家,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还是可以从王氏的忠君思想中窥探出穆斯林那浓浓的爱国热情的。现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学者虎嵩山尊崇“爱国是正信的一部分”,他在抗日战争时期写的《致全国穆斯林同胞抗战胜利祈祷词》中祈祷,“真主啊!求您援助我们的政府,使我们的国家永存”,他在课堂上教育回族子弟:“爱国属于信仰,穆斯林应热爱祖国。”[6]

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它的伦理规范是信教群众的日常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历经千余年的相传,早已内化于心,成为信教群众的精神支柱,道德准则。它不依赖宗教权威的监督,也不依靠政治权力和强权的维系,而是依靠信教群众的真诚信仰下的自律!正是这种自律使信教群众聚居的地方的社会秩序安定,社会气氛祥和,一切社会事务呈有序的良性发展态势,这正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备条件。在我国,有十个少数民族信奉伊斯兰教,穆斯林人口数量达2100多万,因此了解并尊重伊斯兰伦理的核心价值理念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乃至和谐世界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捷生.伊斯兰伦理研究[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3
[2]李振中.王家瑛主编.阿拉伯哲学史[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5:237
[3]奴尔曼•马贤. 伊卜拉欣•马效智.伊斯兰伦理学[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177
[4]杨捷生.伊斯兰伦理研究[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210
[5]熊坤新.李建军.新疆诸民族伦理思想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88
[6]海宝明.教史回眸二则[J].中国穆斯林,2009(2):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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