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2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将通过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区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往年的检查采取属地管理的方式,由当地物价部门负责检查当地教育收费情况,难免出现漏查、瞒报或“纠正较多,处罚较少”的情况。这次检查将首次采取5个地市间交叉检查的方式,可以加强监督,确保检查的公正性。
据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贺志勤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11种政策落实情况和收费行为,包括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的落实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的落实情况,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