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传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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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传入中国

来源: 时间:2010-11-23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初始年代史无定论,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和探讨,说法不一。其中,现代著名史学家陈垣先生根据《旧唐书·西戎传》和《册府元龟》的记载,提出的唐永徽二年(651年)说,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说法。唐高宗永徽二年,大食国(唐代称阿拉伯为大食)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644-656年在位),曾派使节到中国当时的首都长安,朝见唐高宗,并介绍了哈里发国家建国的经过、国内的习俗和伊斯兰教情况。把这一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一个标志,由于有确切的史料为据,因此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路线分海路和陆路两条。在陆路方面,自汉代张骞(?-114年)出使西域,中西交通已有疏通,汉和帝永元九年(97年),甘英奉使西域时还亲自到阿拉伯半岛(即中国史籍上指的“条支”地区)。至唐代,中西交通有了进一步的开拓。由西亚,经波斯、阿富汗、中亚河中地区、天山南北及河西走廊直至唐都长安的陆路,是沟通中西的重要通道。大批的穆斯林商人长途跋涉,来中国经商。据《资治通鉴》记载,唐代留居长安一地的外商就有4000余户,其中尤以阿拉伯和波斯商人为多,致使唐代专门设立“互市监”进行管理。与此同时,唐王朝与伊斯兰大食帝国还有频繁的外交和军事接触,自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至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年)的148年间,来华的正式使节见于记载的就有37次之多。中唐开元天宝之际,政治日趋腐败,社会矛盾尖锐,中央集权削弱,藩镇割据势力相继而起,公元755年冬,平占、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在范阳(治今北京)起兵叛乱,同时部将史思明也占领了河北广大地区,史称“安史之乱”,历时7年,后被唐朝平定。唐朝统治从此由盛而衰。为平定“安史之乱”,唐朝曾向大食国借兵,叛乱平定后,唐肃宗允准大食兵世居华夏。就这样,伊斯兰教通过大食和波斯的商人、使节、士兵传入中国西北部。

  在唐代,由波斯湾与阿拉伯海出发,经孟加拉湾过马六甲海峡至南海,而达中国广州、泉州、扬州等地的海路商道,主要由中国和大食商人所占据。大批大食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来广州、泉州、扬州等地经商,有的还在中国定居。由此,伊斯兰教通过海上贸易的渠道逐步传入中国。

新疆阿克苏清真大寺



广州怀圣寺(唐朝建造)

  唐宋时期(618-1279年)是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初传时期。这一时期的穆斯林基本上是一些阿拉伯、波斯或其他国家的商人、士兵和使节。他们来华后,分地聚居,保持着自己的宗教信仰和独特的生活方式。由于他们来华的目的主要是经商而不是传教,因此非但没有遭到当时统治阶级的反对,反而被允许与中国人通婚和定居中国。这些落籍的穆斯林被称为“住唐”。后来,这些“住唐”娶中国妇女为妻,繁衍子孙,逐渐演变为“土生蕃客”,其子孙后代也就成了土生土长的中国穆斯林。但总的说来,这一时期,中国穆斯林的人数不多,一般居住在交通要道上的大城市和通商口岸,因宗教生活和习俗的需要,他们修建清真寺,并以清真寺为中心,聚居在一起。今日广州的怀圣寺(唐代建造)、泉州的清净寺(今译为“艾苏哈卜”清真大寺,即圣友寺,为北宋时期建造)、扬州的仙鹤寺(为南宋时期建造)同建于元朝的杭州凤凰寺并称为中国四大清真古寺。

  唐宋时期,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留居中国的大食、波斯蕃客日益增多,到了宋代政和四年(1114年)已经出现了五世以上的土生蕃客。宋政府还特意颁发了《蕃客五世遗产法》,以解决他们的遗产分配问题。为了使土生蕃客尽快融入社会的各个层面,宋代的穆斯林已开始自觉地接受中国文化教育。在穆斯林聚居的广州和泉州,还有穆斯林自己出资创办的、只招收或主要招收蕃客子弟的专门学校,即蕃学。蕃学由地方申请、呈报并经朝廷批准,其宗旨是传授中国的传统文化,其目的是为了促使蕃客子弟尽快适应社会。蕃学的直接培养目标是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这是参与政治的主要途径。因为宋代沿袭唐制,允许留居中国的外国人及其后代参加科举考试,考试的科目与中国应考者相同。尽管对他们的科举考试还没有完备的制度,但每年的几个名额却使其中的佼佼者得以直接参政。

 


穆斯林书画家绘制的建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的西安化觉巷清真大寺的平面图

  留居的穆斯林与国人联姻也开始成为普遍的现象。第一代留居中国的穆斯林多为孤身一人来中国经商,由于自身比较富有,又有社会地位,联姻并不困难。同他们联姻的有百姓之女、官宦之女,也有宗室之女。当然,也有穆斯林女子嫁给非穆斯林的,但这些非穆斯林必须改信伊斯兰教,因为根据伊斯兰教教义,非穆斯林同穆斯林结婚,无论男性或女性都必须改信伊斯兰教,这样促进了中国穆斯林人口的增加。

  宋时的投充和穆斯林的蓄奴等方式,也直接改变着伊斯兰教载体的性质。投充或谓投下,是指穷苦百姓为改变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逃避某些社会义务,投身到官绅富豪之家,与主人形成隶属关系。由于两宋时期土地兼并之风日盛,失去土地的佃农、流民中的一部分成了投充户,投充成了普遍的社会现象。这样,投充到穆斯林之家的自然也较普遍,这些人往往在投充的同时,归信了伊斯兰教。而蓄奴在穆斯林看来是正常的行为,因为按照伊斯兰教习俗,这样的奴仆可以继承其主人的部分或全部遗产。

  总之,宋代的穆斯林通过建立蕃学、科举考试、联姻、投充、蓄奴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较融洽地渗入到社会的各个层次,并扩大了伊斯兰教载体的数量,成为后来形成回回民族共同体的来源之一。

  伊斯兰教在中国西部边疆的传播,是与喀喇汗王朝发展的历史联系在一起的。唐朝末年(840年)以后,回鹘人古代信仰伊斯兰教的一个民族)西迁,其中的一支在汗族庞特勤率领下,西奔楚河地区葛逻禄部。后庞特勤臣服了葛罗禄部及其他回鹘部族,建立起回鹘新王朝,史称喀喇汗王朝。喀喇汗王朝从9世纪中叶至13世纪初期,统治时间达370多年。这时,中原地区经历了唐、五代十国、北宋、南宋(公元7世纪—13世纪)等几个朝代。同一时期,在中国的北部和西北部,与喀喇汗王朝鼎立并存的还有几个少数民族地方王朝,即辽和后来的西辽、金、西夏等。

  喀喇汗王朝初期,实行草原帝国双汗制传统,以长幼子分东西两支:东支由大可汗直接统治,称号为“阿尔思兰汗”(狮子王),首府设在巴拉沙衮(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托克马克东);西支由副汗统治,称号为“布格拉汗”(公驼王),首府初设于怛逻斯(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江布尔)。始祖名为西支的萨图克·布格拉汗,是喀喇汗王朝第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汗王,教名是阿卜达勒·克里木。传说萨图克自幼受萨曼王朝穆斯林的影响,成为虔诚的穆斯林。当他以武力从叔父手里夺取汗位后,很快就按阿拉伯国家模式建立了伊斯兰教法统治。他在位45年,死于伊斯兰历344年(955-956年)。其子穆萨继位后,实现了汗国的伊斯兰化,约960年,穆萨宣布伊斯兰教为国教,20万帐突厥人归依了伊斯兰教。喀喇汗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伊斯兰教为国教的少数民族政权。

  喀喇汗王朝伊斯兰化后,国力逐渐增强,在征服于阗(今新疆和田)后,其势力已达且末、若羌一带。

  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对伊斯兰教的信仰非常虔诚,并全力推行伊斯兰教法统治,王朝各地普遍设立宗教法庭,建立清真寺和经学院,培养伊斯兰教骨干力量。此外,还修建了许多著名的麻扎(麻扎,阿拉伯文的音译,原意为“圣地”、“圣徒之墓”,主要指伊斯兰教显贵的陵墓)。这一时期,大批突厥游牧民族转入定居,加快了中亚土著民族突厥化和广大游牧民伊斯兰化的进程,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科学文化也有新发展,并形成了维吾尔伊斯兰文化。其伟大成就表现在《福乐智慧》、《突厥语大词典》和《真理的入门》等有重大影响的著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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