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盲人按摩”招牌及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被滥用,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的《银川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首次以规章形式严格限定盲人按摩店的设立条件。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有利于遏制盲人按摩店恶性竞争,保护盲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银川市近几年盲人按摩业无序营业的情况比较突出:一些保健按摩店没有一名盲人按摩师,却以盲人保健按摩的名义开店。有的员工中盲人按摩师没有达到一定比例,却享受残疾人创业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这部地方政府规章规定,今后在银川市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不仅要符合一般的规定,还应有地面应防渗、防滑等设备,并设置盲人扶手。盲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从事保健按摩服务的人员中,盲人按摩师的比例须达60%以上。健全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从事保健按摩服务的人员中,盲人按摩师的比例不低于80%。
办法还规定,如果盲人按摩师比例不达标,将被视为年审不合格。凡年审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银川市残疾人联合会收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经营单位被收回相关资格认定证书后,便不能享受一系列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鹏认为,我国对残疾人福利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利于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但现实中一些企业钻空子享受优惠,却没有履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福利的义务。今后除完善法规外,还应加大问责、惩治力度,畅通投诉渠道,以实现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