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2010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五次预警通知》,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出现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要督促其及时就医。
通知要求,学校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病人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防止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对发生在校内的聚集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通知要求,各学校将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呼吸道传染病、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同时,要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