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培训班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全面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把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向深入,不断开创我市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彭林堂要求,一、认真总结推广,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各县(市)区、各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分步组织实施,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二、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要加强对《条例》等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各县(市)区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工作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清理整顿工作,三、加强指导,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四、积极引导,深入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各宗教要大力弘扬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以“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为载体,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刘东方围绕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积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应具备的素质等四个专题为到会人员做了专题辅导,市民族宗教局副巡视员陆玉明作了《宗教事务条例》的专题解读。
全市乡镇(街办)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场所负责人近200人参加培训。
(济南市民宗局宗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