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后一天星期五﹐巴基斯坦全国各地都举行了示威游行﹐每个地方都有数千人上街参加集会﹐商店罢市﹐交通堵塞。 有些大城市﹐示威的民众同警察发生冲突﹐一边用石块向警察投掷﹐另一边用催泪弹向民众开火。
巴基斯坦是以伊斯兰法制为核心精神建国的国家﹐法律中有“亵渎罪”﹐对侮辱伊斯兰的公民给予严厉惩罚﹐甚至极刑。 今年十一月﹐有一名基督教妇女艾莎‧比比公开侮辱先知穆圣(祈主福安之)﹐被法庭判为死刑﹐但许多西方人权组织和基督教会以“不人道”名义向巴基斯坦提出抗议﹐要求收回成命﹐撤消判决。
亵渎罪是巴基斯坦由来以久的知名法律﹐人所共知﹐在伊斯兰国家属于正常现象﹐以身试法者甚为罕见﹐这是第一例﹐但在当前国际局势下﹐也是对巴基斯坦伊斯兰法制的考验。 在外部影响下﹐巴基斯坦各大伊斯兰组织号召民众起来表达民意﹐坚挺反亵渎法﹐维护伊斯兰法制原则和伊斯兰国家尊严。 巴基斯坦的执政党巴基斯坦人民党已向民众许诺﹐任凭外部压力大﹐政府绝不修改此项法律。
星期五是穆斯林的主麻聚礼日﹐在巴基斯坦也是全国法定的周末开始﹐大多数商店关门﹐政府机关不办公﹐公司停止营业﹐绝大多数人都到清真寺参加聚礼﹐所以参加示威游行的人特别多。 这次游行最普遍的标语是﹕“亵渎者该当死刑﹗” 白沙瓦的一位服装店老板扎希尔‧沙赫说﹕“我们政府不敢为了袒护极少数人﹐而得罪大多数。”
伊斯兰组织联盟协会一位领导沙西伯扎达‧卡里姆说﹕“全国民众示威游行﹐就是全民公决的一种形式。” 所有城镇的示威都很平静﹐向政府表达了意愿﹐秩序井然﹐只有在卡拉奇﹐有一处示威者同警察发生了冲突﹐空中飞起了砖头石块﹐警察对以催泪烟火﹐但无伤亡。 尽管有少数巴基斯坦人提出可以考虑修改法律﹐但一位立法委员谢莉‧拉赫曼说﹐政府各部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修改反亵渎法的提议﹐要求民众不要听信谣言。
她说﹐确实有某些国际人权组织就艾莎的死刑提出过抗议﹐为此政府有责任查阅案情经过﹐而没有修改巴基斯坦现行法律之意。 她说﹐反亵渎法属于“世仇法”范畴﹐每年有十多件案例﹐判处死刑﹐但经过高等法庭重审之后﹐发现多为曲解或误判而予否决。 过去曾经有过被否决的案例﹐结果被告人释放之后在民间遭到杀害。
艾莎今年45岁﹐是五个孩子的母亲﹐因为羞辱先知穆罕默德而获罪﹐地方法庭根据反亵渎法判以死刑﹐尚未经过最高法庭重审定案。 除了有西方人权组织和基督教会抗议外﹐巴基斯坦主席团也在考虑对她宽恕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