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制定了《特邀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四个部分:一是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二是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聘任程序,三是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四是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监督内容。根据管理办法,中站区对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并颁发了聘书和监督员证。
制定《特邀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能充分发挥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对清真食品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行为,净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