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问题商家无立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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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问题商家无立足之处

来源:宁夏新闻网 时间:2011-02-16 点击: 我来说两句

去冬以来,持续大范围的低温和干旱天气,给宁夏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耕时节,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日前决定,全面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我区流通领域农资“来源清楚、去向清晰”,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2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开始对全区工商部门 “红盾护农保春耕”工作展开明察暗访。

少于3万元不予登记注册

此次行动,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全区工商部门加强对肥料、种子、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的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当前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换照工作,严格审查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严格核准经营范围,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 (金)、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少于3万元的坚决不予核准。并要求对全区的肥料、种子、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清查到户;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农村消费维权点全覆盖

“发现一起曝光一起,让经营中存在问题的商家无立足之处。”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我区工商部门将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伪造、涂改国家标准规定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农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农资商品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同时,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严格农资商品监管“一账通”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假劣农资流向市场。并以磷肥、钾肥、复混(合)肥为重点,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不合格农资一律下架、退市。

“要利用设在农村的12315申诉举报网络,全面构建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区消费维权申诉点已达到全覆盖。

没有进销货台账最高罚1万

“结合专项执法行动,自治区工商局将对查出的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农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其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除依法予以查处外,还将列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黑名单’,将其清除出农资经营市场。”自治区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黄应福告诉记者,结合创建“六无监管区”工作,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农资违法经营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对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少于2年;农资经营者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农资的经营者;未审查入场经营者经营资格便允许其无证无照经营、未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且发现经营者违法经营活动没有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农资交易市场开办方,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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