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批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表决通过有关决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月18日下午在新疆人民会堂闭幕。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而努力奋斗!
大会应到代表549人,出席47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闭幕大会。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张国梁、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杜秦瑞、栗智、乃依木·亚森、买买提明·牙生、乔吉甫、马明成、尼相·依不拉音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张春贤、努尔·白克力、艾斯海提·克里木拜、车俊、韩勇、朱锦林、符强、黄卫、肖开提·依明、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宋爱荣、朱海仑、白志杰、库热西·买合苏提、胡伟、华士飞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依次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201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0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自治区预算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艾力更·依明巴海在讲话中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新的五年规划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新疆进入新时期新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这次大会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和大会主席团的主持下,在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是一次团结、鼓劲、求实、奋进的大会,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肩负自治区2000多万各族人民的重托,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共谋“十二五”发展大计,表现出了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精神风貌。大会通过的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作出的各项决议,充分体现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全区各族人民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开创未来的坚定意志和强烈愿望。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自治区“十二五”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我们已经迈上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征程。全区上下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要牢牢把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坚定不移地推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信念,敢于担当、敢于突破,体现新疆效率,奋力实现科学跨越、后发赶超。全区上下要倍加珍惜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不断增进民族团结、军民团结、兵地团结和社会各方面的团结,最大限度地激发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强大合力。各位代表要牢记重托、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依法治疆的重要作用,团结带动各族人民群众,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建设美好家园。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进程,为推进新疆科学跨越提供法律保障,增添动力,保驾护航。
在雄壮的国歌乐曲声中,艾力更·依明巴海宣布: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钱智、贾帕尔·阿比布拉、靳诺、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艾尔肯·吐尼亚孜、黄昌元、王伟、买买提江·艾买提、王永明、柯赛江·赛力禾加、柯丽、刘晏良、买买提艾山·托乎达力、阿尤甫·铁衣甫、阿不都力提甫·阿不都热依木、来策义、万宗林、刘建新、宋志国、哈尼巴提·沙布开、孔星隆、刘向松、成家竹、王记文、肉孜·司马义、杨肇季、哈斯木·马木提、达列力汗·马米汗等。
在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各界代表人士列席或旁听了会议。 9件大会议案 件件关乎国计民生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议案、建议共计941件。经大会审议,将李慧娟等1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自治区生态补偿条例》等10件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审议并案后确定为9件。这9件议案将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
大会议案之一 制定《自治区生态补偿条例》
案由:企业在进行能源开发过程中,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甚至是破坏,理应对当地居民实施生态补偿,并承担恢复当地生态的责任。
建议:李慧娟等17位代表认为:在设立新的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进行科学论证和规划。应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受偿者与支付者,生态补偿的方式,生态补偿的标准,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大会议案之二 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
案由:随着新疆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原条例已不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和种畜禽管理需要。
建议:史少林等10位代表建议修订该法:制定和公布区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有计划地建立畜禽品种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和动态监测体系,对有价值的濒危畜禽品种实行特别保护。 大会议案之三 司法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
案由: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执行实践中,常常遇到被害人无明显过错,因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危害,致被害人人身遭到严重侵害或财产严重损失,却无法得到相应赔偿的情况。
建议:刘新胜等10位代表建议,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方面进行立法,制定《关于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的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
大会议案之四 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案由:该条例1996年颁布,并于2005年作了修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已不能满足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建议:热合买提汗等11位代表建议,尽快对现行保护条例进行部分修订,在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新型工业化、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各种“国家意愿”的背景下,做出比较强硬的各种环境保护规定。
大会议案之五
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案由:该法实施后,重许可轻监管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随着行政许可工作的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项目、收费项目清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日益凸显。
建议:买买提·玉山等10位人大代表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从加强全区依法行政及加快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和大发展的需要出发,尽快制定实施办法。
大会议案之六 加强草原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案由:新源县天然草场超载过牧,草原生态恶化。虽然该县已连续6年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对草场保护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生态脆弱的态势并未根本改变。
建议:跃进·达吾列提拜依等14位代表建议,根据各地草场实际生产能力提高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实施禁牧补助;继续巩固实施国家退牧还草工程。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大对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牧民发展二、三产业,使经济发展和牧区草原生态保护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案由:民办教育事业在延长国民受教育年限、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内地诸多省份出台促进民办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政策和实施办法。
建议:卢向豹等14位代表建议,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序列、确立民办学校法律地位;落实“两免一补”对民办学校财政支持;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公共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
大会议案之八 出台《自治区〈动物防疫法〉实施细则》
案由:该法对动物防疫及监督方面可操作性不足,一些条款不适应我区动物防疫要求,导致出现在具体操作上难以把握、法规与技术标准衔接不足等问题。
建议:李兴莲等11位代表提出,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协调稳定的动物防疫工作秩序,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体健康。
大会议案之九 确保食品监管从加强监管入手
案由:食品安全还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监测、管理工程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建议:宣国军、古丽基娜·尼亚孜等代表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建立健全检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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