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世蕊:对组织卖淫有关犯罪量刑一定要重
最新资讯:
Duost News
国内 国际 公司 人物 视频 伊朗华语台
文化精英
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回顾

买世蕊:对组织卖淫有关犯罪量刑一定要重

来源: 时间:2011-02-25 点击: 我来说两句

“对组织卖淫有关犯罪人的量刑一定要重判,这些人对社会的危害性不比黑社会危害小,应该从严立法解决这个社会丑恶现象。”今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指出,涉及到黄、赌、毒、嫖、贪、偷、抢,甚至其他刑事犯罪,涉及到性病,甚至艾滋病传播。如何从根制止,必须重罚、重判,这个问题全社会很关注,也都很忧虑。在几乎所有的澡堂、旅馆、宾馆,现在又发展到理发厅等公共场所,几乎无不所在,但是毫无疑问的,都和经营老板密切相关,不仅要采取严查重判、停业等手段,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卖淫者本人也要从严判决,这个问题解决不了,会影响到家庭问题,也会影响到国人的尊严,国人的廉耻,后患无穷,应该从严立法解决这个社会丑恶现象。

“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地方黑社会势力十分猖獗,加上有的后面有保护伞更是有恃无恐,群众对打击黑社会呼声十分强烈,因为黑社会对人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危害特别严重,对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危害特别严重,黑社会猖獗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必须重拳出击,打击黑社会分子,使人民群众有安全感、幸福感。”第43条“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认为,“同时具备”这个条件太宽了,应修改为“具备以下其中一条特征”,其中第1条除外,2、3、4款均包括在内,这三条每条都可以独立说明黑社会的性质。
 

分享: 更多
点击排行
人气排行
图片甄选
京ICP备11021200号 本站内容未经允许不可转载 Coppyright2022@duost.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域名版权归北京中清色俩目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