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安居建设:2011年建设34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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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安居建设:2011年建设34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

来源: 时间:2011-03-21 点击: 我来说两句

    2011年,新疆要完成安居富民建设任务30万户、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4万套。这是昨日(3月16日)记者在自治区安居富民、住房保障和抗震防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安排,“十二五”期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将达3600万套,今年将建设1000万套。新疆今年须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34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7.46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0.9万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61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万套;新建限价商品房0.56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0.32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91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0.14万户。同时,按中央下达投资计划完成垦区危旧住房,预计7万户,农村危旧住房改造任务30万户。

    新疆确定2011年为“民生建设年”,22项重点民生工程将以“新疆效率”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作为其中的重要一项备受关注。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说,按照保基本、保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各地可以根据每户的人口情况、收入水平,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作出调整。

    新疆今年还将全面启动414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和医院抗震加固任务,重点完成去年未开工建设改造任务。

    黄卫表示,对于南疆三地州困难家庭建房使用银行贷款的,自治区财政将给予两年贴息支持;要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步伐,加强规划用地管理,普通商品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应按住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各县市每年要从土地出让毛收入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从房地产开发税收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住房公积金收益在提取管理费用和风险准备金后,全部用于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力争在6月之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确定准入标准。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新疆累计投入资金260多亿元,新建农村安居房近195万户;投入资金167亿元,建设廉租住房、棚户区危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5万套;投入资金65亿元,完成学校、医院抗震加固任务近930万平方米,中小学D级危房重建任务全部完成。

    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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