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永宁县超伐行为触犯法律引司法部门介入
最新资讯:
Duost News
国内 国际 公司 人物 视频 伊朗华语台
国内
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回顾

宁夏永宁县超伐行为触犯法律引司法部门介入

来源: 时间:2011-04-01 点击: 我来说两句

目前,宁夏森林公安和永宁县检察院均已介入调查永宁县李俊镇丰登村护渠林被许可砍伐489棵,但砍伐方却超标砍伐300余棵一事。。

3月31日上午,永宁县林业局给记者出示的一份《关于李俊镇丰登村滥伐林木案件初步调查情况的报告》表明,今年2月20日,该局受理了李俊镇关于采伐林木的请示,申请采伐因农田水利建设砌护渠道涉及李俊镇丰登村二组影响渠系的新疆杨489株,采伐丰登村三组农民反映树木密植影响农业生产的树木212株。该局林政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勘查、审批、上报办理。3月15日,该局接到《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李俊镇丰登村林木采伐的批复》,只同意采伐丰登村二组新疆杨489株,蓄积量103立方米。随后,该局下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3月23日,本报报道此事后,森林公安迅速出警,制止了这起树木滥伐行为。经警方现场勘查和调查,李俊镇丰登村马某某联系村民杨某某、朱某某等人没有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上批准采伐的树木数量和地点进行采伐,超范围采伐树木300余棵。

根据森林公安调查,永宁县林业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属滥伐林木行为,且数量较大,已经构成刑事案件,遂根据管辖权限,将此案移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有关人员表示,此次滥伐树木超过20立方米,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表示,检方已开始调查永宁县林业局在此次采伐林木案件中是否存在不作为行为。
 

分享: 更多
点击排行
人气排行
图片甄选
京ICP备11021200号 本站内容未经允许不可转载 Coppyright2022@duost.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域名版权归北京中清色俩目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