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 保障供应 确保回汉群众“住有所居”
——专访中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刘长江
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民生的基本权利。但近几年房价的不断飚升,导致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愈发难以实现。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张家川县,2011年在保障性住房方面有哪些新思路和新举措?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刘长江。
快人快语,直奔主题。 刘长江: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建设,保障供应,强化管理”的总体要求,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0年以来,在省、市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先后开工建设的“新民小区”2826套、14.1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和220套、15400平方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已完成主体工程,同时,我们还修建经济适用房54套、4320平方米,并对1600户住房家庭发放廉租补贴128万元。极大地改善全县城镇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困难,由于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成绩突出,张家川县政府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2010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我们将在全面完成2010年新民小区廉租住房工程建设任务和分配入住任务的基础上,年内新建廉租住房800套,经济适用房100套,公共租赁住房33套;完成棚户区改造414户。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800户。重点将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廉租住房管理的相关办法,使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不断促进张家川县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规范和完善。
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全面对我县的廉租住房制度、政策、申请入住条件、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申报程序、服务电话、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真正做到家户喻晓,人人皆知。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把廉租住房的申报审批关,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我们在廉租房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等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彻底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
四是多方筹集,保证资金,确保工程进度。我县的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其余部分为地方财政配套。根据目前张家川财政状况,仅靠财政投入建设廉租房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有效破解廉租房建设资金瓶颈问题,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政府主导为主体,完善市场运作机制,积极实施廉租住房建设“共有产权”管理模式。将部分新建廉租住房向有条件自愿购买的保障对象出售部分产权,出售所得资金用于新建廉租住房。形成“投资-建设-销售(回笼资金)-再投资”的资金良性循环模式。通过租售并举的方式,鼓励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廉租房,以破解廉租房建设资金困局。
五是加强管理,保证公平。廉租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后期的运行和管理。为此,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县的廉租房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制定下发了《廉租房分配及管理办法》,对廉租房分配管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全县的廉租房建设步入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刘长江最后告诉记者,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和资金筹集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廉租房的建设质量、分配情况、后期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长期、连续、强有力的监督管理,确保张家川回汉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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