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公益爱心民族企业及企业家”评选说明
(1)奖项说明
中国十大公益爱心穆斯林企业及企业家评选旨在表彰中国穆斯林企业及企业家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教门等慈善领域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机构的带头人。
这项评选不以慈善家的捐款额度作为评选标准。包括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有社会价值的行为都可作为参评指标。
(2)推荐办法
▼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推荐;
▼企事业单位推荐;
▼全国和各省市主流媒体推荐;
▼个人推荐。
(3)推荐内容
▼填写推荐表格一式三份;
▼提交2500字左右被推荐者主要事迹材料(附电子版)和四张两寸彩色照;
▼提供被推荐者有关事迹的书面证明、证书、奖状等的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评选指标
A公益:
▼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意识,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慈善公益活动的开展。
▼长期从事慈善公益事业,默默地为他人提供帮助,事迹可信、可学、可敬,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能引起社会的情感共鸣。
▼具有鲜明的公益意义,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身份有一定代表性、特殊性,能代表某一领域或者某一人群;
▼捐赠行为和公益事迹具有特别的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B行动:
▼长期积极参与慈善救助及公益活动,在促进公益理念传播或慈善事业方面有显著成就。
▼其行动充分体现互助、关爱他人的要求,为推动慈善事业、和谐社会做出杰出贡献。
▼在慈善公益领域或相关行业中有杰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C影响:
▼其思想、言论、行为对慈善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在本年度中国慈善事业中其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5)、评选程序
▼评选办公室对甄选出的30名事迹突出的入围者进行审核;
▼向社会公告30名入围者事迹,进行公示投票;
▼由公益评议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
▼按公众投票得分占总分的40%,公益评议委员会评审得分占总分的60%,综合统计得分。排名前10位者为当届“全国中国十大公益爱心穆斯林企业及企业家”(晶球奖),排名第11-30位者获当届“全国中国十大公益爱心穆斯林企业及企业家”提名奖。
▼特别说明:“中国十大公益爱心穆斯林企业及企业家”奖项评选时间与“责任中国•穆斯林公益50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