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三次援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甘肃省委关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法院工作发展的意见》,组织全省法院支援甘肃少数民族地区2个中级法院和21个基层法院建设和发展。
《意见》确定了对口支援、保障重点、合理规划三项原则:全省23个法院、省高院21个部门分别与23个民族地区法院结成对口支援关系;援助重点倾向基层和办案一线;援助要把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安排、解决当前困难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
《意见》明确了援助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人才和智力援助工作,要解决受援法院法官短缺问题,加强受援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支援法院每年选派优秀法官和网络、财务、宣传等专业技术人员到受援法院工作,要帮助受援法院建设法律书库;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重视对民族地区重点案件审判指导工作,加强对受援法院的调研,帮助解决工作难题,支援法院和受援法院之间要就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法院管理等工作建立交流机制;三是加强物质援助工作,要提高受援法院办案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受援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民族地区法院物资、装备和资金援助。
据悉,甘肃高院要求支援法院、部门和受援法院及时就对口支援工作进行协商,作出安排,近期将召开全省法院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法院工作发展会议,听取各相关法院和部门关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法院工作的打算,全面部署和推进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