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有关人权的报道时,我发现“权利”、“人权”等概念被反复强调,特别是那些西方人,在描述自己的自由同时,强烈地指责一些穆斯林国家,尤其是在报道沙特阿拉伯和苏丹等国时,更是声称这些国家没有赋予其公民衣着的自由。
事实是,这些国家——像任何其他国家一样——赋予了公民着装自由,不会任意剥夺公民的着装自由,但它并不确保公民裸露的自由。这些国家中,只要是私人场合,妇女想穿什么样的服饰就可以随意穿着,不会有任何人妨碍她或者过问她的。但是,在公共场所,她们必须遵守一些衣着的限制,即穿着能够掩盖她体形的衣物,就像是世界上的许多国家禁止在公共场所裸体并为此设定很多界定,且对违反者追究法律责任一样!
西方国家理念中的着装禁条是任何国家和人民,当他们感觉到一种着装冒犯了廉耻、伤风害俗、冒犯了本民族价值观和原则的时候,就可以禁止这种着装!这就是说,在西方国家看来,当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或是某集体、群体自由相矛盾、碰撞时,个人自由必须得到遏制并服从公共礼仪。
是的,一些国家允许在特定的公共场裸体,类似美国的海岸,尽管如此,美国还没有一项联邦法律,使裸体在每一个地方成为受保护的权利,也没有联邦立法禁止之,而美国的每个州都有着不同于其他州的裸露禁止和惩罚条例,也没有视裸体为公共权力的制度。欧洲其他所谓的文明国家同样如此。
所不同的是伊斯兰规定,号召人类保持最基本的限度,是对“人性”的尊重,其目的就是让人类摆脱对人类的崇拜,而是回归对全宇宙的创造者的崇拜!
因此,伊斯兰国家的立法自然而然得确保着装自由在一定的规定和范围内,这是合理的、可接受的。这些国家不会为裸露提供保障,而是为其制定一定的规定,妇女根据自己的情况,可以在自己的衣服里穿适合她们的,这是符合这些国家文化的!
自夸权利的号召者们非常清楚这一点,他们将裸体和裸露的自由谎称为“穿着自由”,并以此扭曲保守国家的状态,并对那些要求着装要有最低底线的保守国家以“他们禁止穿着自由”的口号加以诽谤,以便更多的人轻信他们。
奇怪的是,“禁止穿着自由”的口号,在一些真正禁止穿着自由的国家却没有人使用。例如法国下令禁止妇女蒙住头和带面纱。在他们宣扬穿着自由的同时,他们以“穿着自由”的口号禁止了这些!《自由之家》刊登的一则报道说道:“……你会发现,禁止她们(穆斯林)那样的穿着是对着装自由度和宗教信仰自由等最直接的批判,而法国禁止穆斯林面纱的做法是对穿着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侵犯!……”。
自地球上有人类以来,衣着就是人类文化的象征。我们要保持我们的文化,坚守我们信仰!在宗教自由和穿着自由的口号下,我们是穆斯林,走到哪里我们都是穆斯林。我们有着我们的信仰和尊严!“阿丹的子孙啊!我确已为你们而创造遮盖阴部的衣服和修饰的衣服,敬畏的衣服尤为优美。这是属于真主的迹象,以便他们觉悟。阿丹的子孙啊!绝不要让恶魔考验你们。犹如他把你们的始祖父母的衣服脱下,而揭示他俩自己的阴部,然后把他俩诱出乐园。他和他的部下,的确能看见你们;而你们却不能看见他们。我确已使恶魔成为不信道者的盟友。”(《古兰经》7:27)。
随时了解最新穆斯林资讯、畅享正宗清真美食
独具当地特色的分站,更权威更贴近生活
C.DUO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