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莱麦丹月斋戒有严格规则﹐来自先知穆圣的严肃规定﹐违背这些规则就是“破斋”行为﹐一天斋戒作废﹐斋功不成立。“破斋”的情况如下﹕
第一﹐有意识地在白天吃喝或吸烟﹐包括从口腔﹑鼻腔或注射输入有营养的药物或汁液。
第二﹐故意呕吐。
第三﹐女子月经或产后出血﹐即使在日落前夕分秒时刻。
第四﹐男女欢爱﹐发生两性关系﹐或者发生类似性行为的其他活动﹐如手淫﹐使阴部渗出性液的后果。
第五﹐所有以上这些破斋行为出现在黎明后或日落前﹐即使时间感觉有误差﹐这一天的斋戒也为作废论定。
白天斋戒期间的性行为是被禁止的大罪过﹐接受双重的惩罚﹕还补(qadaa)和重罚(kaffarah)。“还补”的意思就是补上破斋戒的天数﹐而“重罚”是﹐每一日破斋﹐在莱麦丹月之后补罚60天斋戒﹐或者向贫穷者施舍60人的一餐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