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新疆12项“非遗”项目上榜;另有2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至此,新疆的国家级“非遗”项目由52项升至66项,成了名副其实的非遗大省。
记者了解到,这12项国家级“非遗”项目分别为民间文学类的恰克恰克,传统音乐类的哈萨克族民歌、塔吉克族民歌、哈萨克族库布孜,传统舞蹈类的萨玛舞、哈萨克族卡拉角勒哈,传统美术类的锡伯刺绣,传统技艺类的维吾尔族民居建筑技艺(阿依旺赛来民居营造技艺),传统医药类的维吾尔医药(维药传统炮制技艺、木尼孜其·木斯力汤药制作技艺、食物疗法、库西合法),民俗类的奴鲁孜节、柯尔克孜族驯鹰习俗和塔吉克族服饰。
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主要是传统舞蹈类的萨吾尔登和赛乃姆。
新疆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十分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少数民族项目占95%以上,其中民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类项目占60%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