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今年以来,自治区住建厅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用于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截至8月底,全区共清理、退出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2114户。
自治区住建厅开发了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了解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情况,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与住房面积等实行电子化、动态跟踪管理。住房保障部门每年会同民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集中年审,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听证轮候、准入退出、公示等制度,依据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困难程度和急需救助程度等轮候分房。同时,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加大处罚力度,严惩骗租骗购行为。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取消其保障资格,责令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房租,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自2008年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全区累计清退744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