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境内55个少数民族齐全,有少数民族人口70多万,其中常住人口34万多,占全省总人口的0.46%,超过万人的有回、苗、蒙、满、土家等5个民族,超过千人的有17个民族,其中回族最多,占全省少数民族半数以上;有2个民族聚居乡镇、38个民族村和37个民族组,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国家民委的指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时代主题,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要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开展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民族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民族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我省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随着两个《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为各级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将《条例》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省民委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管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清真饮食网点建设、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民族工作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民族聚居村建设、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体育工作等规范文件,南京、徐州市还出台了清真食品和回民殡葬方面的3个地方性法规,有效地保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族工作得到了充分重视。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领导同志多次就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批示,要求各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05年底,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会议还印发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之后省政府批准省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形成了由22个省级机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喜人局面。我省各级党委都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部门列为综治委的成员单位,把维护民族领域团结稳定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内容,把做好民族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之中。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39个集体、548名个人荣获过国务院、国家民委和省政府授予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民族工作队伍不断完善。我省努力加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建设,省民委一直是政府组成部门,全省13个市民族工作部门全部列入政府序列,各县(市、区)也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多数乡镇、街道配备了民族宗教事务助理,为推进全省少数民族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江苏省民族团结促进会的成立,全省大多数市、县(市、区)都有了民族团结促进会或少数民族联谊会等民族社团,从而形成完善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网络,加速了全省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我省还切实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目前,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占全省干部总数的0.53%,高于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例,许多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各级地方和部门领导,有的当选为国家、省、市、县(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社会发展――在共享成果中振翅腾飞
民族乡镇变化日新月异。高邮市菱塘回族乡是我省唯一的民族乡,该乡去年实现经济总量超1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19.5亿元,农民人均收入1.35万元,财政收入1亿多元,一般预算收入2958万元,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1200多个民族乡镇中一直位居前列。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享受民族乡待遇10年来,市主要领导经常到该镇现场办公,财政每年投入数千万元,去年农民人均收入近万元,这个昔日偏僻小镇已成为南京市发展速度最快的乡镇。
民族事业投入逐年增加。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省积极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从2005年的100万元,逐年增加到今年的700万元;省少数民族扶贫资金也由2009年以前每年150万元,增加到现在每年300万元。我省有52家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十一五”期间已享受财政贴息8000多万元,其生产供应的丝绸纺织、旅游用品、民族乐器、清真食品等数百个种类商品深受民族地区欢迎,为全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生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十一五”期间,我省共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乡村安排了302个社会事业项目,投入的建设资金总额近4亿元,涉及交通、水利、卫生、教育、文化、农林、体育、民政、环保等多个方面,省有关部门还在道路建设、卫生改水、水利设施、危房改造、救灾救济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许多特殊照顾。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帮助12万多名少数民族群众脱了贫,农村少数民族群众基本达到或超过了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尊文重教――让民族事业未来充满希望
参加全国演出比赛成绩优异。我省组团参加了第二、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大型新编历史扬剧《王昭君》获创作、演出、舞美3项金奖和组织奖,民族舞剧《红河谷》获大奖、优秀演员奖和优秀新人奖,是获奖最多的省份之一。我省在民族乡镇、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地方,广泛开展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建立了8个省级项目训练基地,培养了一支少数民族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每年举办一次全省性的比赛,还组团参加了第六、七、八、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加了武术、毽球、蹴球、射弩、民族式摔跤等项目的比赛,取得了一届好于一届的可喜成绩。
民族文化得到弘扬光大。我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完成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回族卷》(江苏部分)的编纂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了《江苏省回族古籍提要》,受到了国家民委和少数民族人士的充分肯定及高度赞扬。省民委联合省广电总台,以20多年来海安县教师赴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支教模范群体先进事迹为原型,拍摄完成了22集电视剧《八千里路》,该剧讴歌了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追求美好生活的时代风貌,即将在中央电视台正式播出。
创新创建――为平等团结注入更多和谐
示范引路,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我省广泛开展了“五个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为重点,扎实打牢城市民族工作基础;以创建“民族团结和谐示范小康村”为抓手,全面促进全省民族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建“清真拉面示范店”为载体,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以创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为契机,在全省掀起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新高潮;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社团”为平台,全面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各地还把创建活动与争创“全国民族第一乡”和推进“江苏省民族产业发展基地”、“江苏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江苏省民族特色村”建设以及创建民族团结和谐单位、社区、家庭有机结合,为全省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树立典型,引领基层民族工作。周晓红同志是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健园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从一名普通下岗女工,到成为一名热心社区工作大姐,从对民族知识、民族工作一无所知,到成为社区居民、少数民族群众的贴心人,在其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业,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光荣地出席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代表所有的受表彰模范个人在人民大会堂作典型发言。徐频同志是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处长,从事民族工作20多年如一日,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访贫问苦、扶贫济困、排忧解难,有时甚至自掏腰包,直接帮扶过多名婚嫁进入江苏的少数民族妇女过上小康生活,协调解决数十名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就业,圆满处理多户城市少数民族居民拆迁补偿问题,妥善化解了几十起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被国家民委、人社部授予了第二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并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还代表全体先进工作者在表彰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像周晓红、徐频这样的热心民族团结事业、热爱民族工作的人和事,在我省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是做好我省民族工作的坚强基础。
推进创新,做好流动人员服务管理。进入新世纪后,来江苏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逐年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约有30多万,由于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民族心理和生活习惯等原因,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也给社会管理和城市民族工作带来新问题、新挑战。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民委与四川省黑水县、青海省化隆县签订了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议,各地通过采取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健全服务管理体系、给予特殊政策照顾等举措,使广大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为民族和睦注入更多和谐因子和温馨内容,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口支援――为服务国家大局再立新功
援藏援疆成绩辉煌。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以来,我省以援藏干部为龙头,坚持干部援藏与项目支援相结合,智力援助与经济援助相结合,由省直机关对口支援拉萨市直机关,南京、苏州、镇江、扬州和泰州对口支援拉萨下属的墨竹工卡、林周、达孜和曲水四县,有力促进了拉萨的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去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安排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的伊犁哈萨克州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州的4个县(市),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干部、资金、项目、技术等各个方面切实加大援疆工作力度。以援建民生项目为重点,加快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编制规划为重点,大力提高对口援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以交流和培训为重点,不断增强新疆又好又快发展的人才支撑;以推进产业合作为重点,积极支持受援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截至去年底,我省共无偿援助西藏、新疆资金19.79亿元,先后选派685名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藏赴疆工作;今年以来,我省扎实做好新一轮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青海海南震区重建工作,其中确定援建项目210个,援建资金15.64亿元。
智力援助效果显著。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智力援藏”的决定,我省自1985年和1997年先后在常州、南通两市开办西藏民族中学,为此我省成立了内地西藏校(班)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常州和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先后于1991年和2001年被批准为江苏省重点中学,并在西藏举行的统考中成绩一直优异。2000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11所省重点中学开设新疆高中班,省和有关市的党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学校抽调最好的老师,安排最好的宿舍,开办了清真餐厅,使这些学生在良好条件下学习生活,他们大多最后升入高校继续深造,有不少考入清华、北大等一流名校。在办好西藏民族中学、新疆高中班的同时,我省在一些大专院校开办了新疆班、西藏班,目前全省有在校少数民族大学生4万多人,为民族地区培养了许多优秀人才。
系统支持紧锣密鼓。全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民族工作部门工作座谈会后,省民委迅速成立了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民族工作部门工作的组织机制,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对口支援工作的重点内容,拟定了与新疆、西藏民委系统对接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去年10月,省民委领导带领10个有关市、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赴新疆,与伊犁州民宗委及所属2市、8县的民宗局进行对接,双方还就做好今后有关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会上省民委领导与伊犁州民宗委负责同志签订了《江苏省民委系统与伊犁州民委系统对口支援和工作协作协议书》,还代表江苏省民委当场赠送给伊犁州民宗委10台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施,随后我省10个市、县(市、区)民宗局也向对口单位捐赠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并进行了对接。今年8月份,省党政代表团赴新疆考察后,省民委牵头筹集30万元,帮助伊犁州民宗委解决工作用车问题。之后,伊犁州民宗委领导也带领所属县(市)民宗局负责同志到江苏进行了回访,并与我省有关对口市、县(市、区)进行了对口支援工作磋商。目前,省民委与西藏拉萨市民委系统的对口支援工作也在积极运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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