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回族的形成与起源
唐代:627年(唐太宗贞观元年),萨珊波斯人安拙汗率5000人入唐受官。661年,波斯大酋长阿罗汗率部入唐,在长安建立了波斯胡寺、波斯会馆。755年(唐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唐军向西域和漠北一带借波斯、回纥等兵二十余万进行平叛。其实,民间的商贸的往来更早,如素以兴贩贸易为业、持多种信仰的中亚诸国胡人、萨珊波斯人、粟特人等,陆续通过丝绸之路开始在华侨居或留居,史书中称他们为“西域胡人”、“胡商”、“蕃客”等,从事香料、象牙、珠宝、药材和犀角等类物品的贩卖,并带回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和其他商品。
元代:1218年,吉思汗西征,此间东来的回回人数量达到几十万。1234年(窝阔台汗六年)来自中、西亚一带的回回人有古粟特人、哈剌鲁人、康里人、突厥人等,还有“术忽回回”(犹太人)、“绿睛回回”(信仰基督教的阿速部人)、“罗哩回回”(吉普赛人)等,这些具有禁食猪肉的习俗的西域人都被蒙古人泛称为回回,正式被大蒙古国的政府编入户籍,名“回回户”。在大元官方文书或诏令中,回回与其他民族正是区分开来。
第二部分
回族的分布与构成
回族有人口约982万人(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
聚集区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
第三部分
信仰帝国
回族是以中亚细亚阿拉伯、波斯族系血统为主体,并以伊斯兰教为强有力核心而凝结成的一个天授的穆斯林民族,形成了以“认主独一”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因此伊斯兰教是整个民族的纽带,贯穿于生活并主导着生活。
伊斯兰教是回族的全民宗教。
简述伊斯兰教(الإسلام):起源于阿拉伯半岛,中国旧称“回教”。随着回族先民们的脚步从阿拉伯来到了遥远的中国,并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民族-回族。2008年,在全世界共有约15亿穆斯林。
生活习俗
回族人信仰伊斯兰的生活方式。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遵循“古兰经”。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遵循教规,不吃猪肉。(其他生活细节暂不叙述)
清真寺
清真寺是回族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另外还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清真寺在回族人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
三大节日
一、开斋节:回历9月为斋月,到回历1 0月1日即斋戒期满,举行庆祝斋功完成的盛会,这一天就是开斋节。开斋节这天,人们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齐地到清真寺作礼拜,聆听教长讲经布道。然后去墓地“走坟”,为亡人祈祷,并时刻警惕自己。
二、古尔邦节:回历12月10日,又称宰生节。(今年为1430年12月10日,公历2009年11月28日)
三、圣纪:纪念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诞辰。回历每年3月12日。
饮食习惯
回族在饮食上有许多讲究和忌讳。且伊斯兰教作为全民宗教,猪肉自然是首忌。
禽类:吃谷物、有嗉子、似鸡嘴的可以吃。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
兽类:反刍(倒嚼)、有四蹄、蹄分两半、性情驯善的可食。反之则不可以,如猪、狗、猫、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猴及熊、象等。
鱼类: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可以食用。
不与异族同灶而食。回民所吃的牛、羊、鸡、鸭等可食畜、禽,一般都请阿訇宰杀,在特殊情况下也请懂得宰牲戒规的回民宰。
回族菜肴有:涮羊肉、烧卖、蒸羊羔肉、手抓羊肉、羊肉泡馍、羊肉粉汤、黄焖羊肉、羊肉串、辣子炒鸡、烧鸡、烧牛肉、羊杂碎等。
回族还有喝盖碗茶、糖茶的嗜好。
清真食品
在中国狭义的就是指“回族食品”。指按照回族的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副食品、食品,叫做清真食品。另外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专用运输车辆、专用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专用场地应当保证专用,不得运送、称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所以严格说不符合以上标准的都不属于清真食品。因此要求非常严格,还需要专门机构认证。
上图为集中不同的国际清真标志
حلال(海俩利)就是合法的意思。
世界范围内则是指“伊斯兰食品”。
清真食品,就是严格按照伊斯兰教的饮食禁忌所做的食品。最重要的依据是《古兰经》,其次是圣人穆罕默德的教诲。
《古兰经》关于饮食的规定:
1,关于禁止的食物,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又说:“信仰真主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偶像、求签属于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故对于穆斯林的饮食方面而言,绝对不只是“不吃猪肉”这么简单,“饮酒”是更大的罪过。所谓“诵真主之名而宰”是说“宰杀牲畜的人必须是穆斯林,而且牲畜必须是在念完‘以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尊名起’而宰的”,并且牲畜必须是活的,穆斯林不吃“自死物”。屠宰时,要宰喉部,使动物少受痛苦。
2,圣人穆罕默德禁止吃狗肉、猫肉、驴肉等。
3,关于水产类,根据真主的启示:“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古兰经》5:96),不需要按照上述方式屠宰。至于具体的分类,因为不同教法学家的解释不同而有所差别,但《古兰经》依据是绝对的,圣训依据是极度重要的,其他学者的意见是供参考的。
清真食品决不像一般人所肤浅了解的那样,认为只要不出售禁忌肉食品,不用“大油”炒菜,或只用植物油,就合乎标准,这是错误的。
清真言
服装特点
回族服饰的主要标志在头部。男子们都喜爱戴用白色制作的圆帽。圆帽分两种,一种是平顶的,一种是六棱形的。回族妇女常戴盖头。盖头也有讲究,老年妇女戴白色的,显得洁白大方;中年妇女戴黑色的,显得庄重高雅;妇女戴黑色的,显得庄重高雅;未婚女子戴绿色的,显得清新秀丽。
婚姻(尼卡哈)
注重男女双方在民族和生活习惯上的一致,主张族内婚,男女“婚姻无贫富,必择善良”。回族的婚姻受伊斯兰教的约束。穆罕默德说:“结婚是我的定制,背弃我的定制,不是我的教生。”回族婚姻必须遵循伊斯兰教的规定,把结婚视为天命和圣行。婚姻须双方同意,在自愿的原则下,经家长和媒人施以聘礼,合乎教规手续,才能举行婚礼。
回族青年婚前要由男方还要给女方聘金,并择婚礼日期。结婚要请阿訇赞圣证婚,赞美真主促成了这一对青年的美满婚姻,并由阿訇向新郎、新娘讲授伊斯兰教常识,要求男女双方遵守“伊玛尼”(信仰),背诵“清真言”问他们各自的“经名”(回族名字),若无经名便由阿訇为他们命名,问新郎是否已送新娘“迈赫尔”(礼物),因为礼物是夫妻恩爱的象征。最后由阿訇正式含“尼卡哈”,这样婚姻才得宗教和民族的正式承认。
回族葬礼
回族称死亡为:归真、无常、埋体。实行土葬、速葬(一般埋体后3天内下葬)、简葬(不铺张浪费)。
给亡人沐浴,并用白布包裹埋体。
禁止披麻戴孝,禁止过分的哭嚎。
所有人须为亡人站“则那在”(为亡人祈祷)。
第四部分
回族语言文字
元代:由于“元时回回遍天下”,而大部分又是以波斯语为母语,因此蒙古帝国的官方语言为蒙古语、亦思替非语、汉语。其中亦思替非语就是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统称,后来主要是波斯语。至元后期大部分人形成了以汉语和波斯语(或其他母语)为主的双语。
元代回回国子监
回回国子监是中国元代培养译员的高等学府。1289年,为了适应中国与西域各国经济文化交流和中西海陆交通逐年发达的需求,在大都(北京)设“回回国子学”,1314年改名为“回回国子监”。设监官,授予学士之职称,教习“亦思替非”文字。当时中国本部的朝廷公文中仍沿用汉字;对葱岭以东各国行文则沿用察合台文字(回鹘文);对葱岭以西所有伊斯兰国家行文则用亦思替非文字。
明代回族母语的失落
(上图为明初政府所编回回馆译语)
主要原因是禁止胡言胡语。当时的色目人(主要是回族人)说波斯语或阿拉伯语,由于和中国文化各方面相差较大,政府下令禁止说其母语,导致明朝后期很多回族已不能读识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但是在母语失落的同时,形成了一种新的语言表达体系:回族汉语。
回族汉语—经堂语
回族汉语和汉语最大的区别是包括了许多源自波斯语、阿拉伯语的词汇和其他一些专门的词汇。其中还包括汉语中没有的语法成分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体系。用回族汉语进行交流时,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是不好听懂或根本听不懂的。
当代的回族语言
经堂语的成份在日常交流中还只限于同民族或同为伊斯兰民族(如撒拉族、东乡族)之间,有的许多也只是能听懂而已。而经堂语也主要是集中在老人和教门较好的人群中间。正在慢慢的退化缩小。还希望回族同胞和热爱回族文化的朋友来挖掘和发扬光大。
几句回族常用语
问候语:السلامعليكم(AnSalaam Erlaikum)
回问候:والعليكمسلام
(Wo Erlaikum Salaam)
谢谢:شكرآ(XiuKRa)
或“Saiwabu”
快乐,吉祥如意:
مبارك(Mubalik)
(多加汉语组成完整句子,词汇较多,不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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