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您所购买的食品不能通过‘清真食品收银台’结算通道。”当你在银川市的大型超市内,通过“清真食品收银”通道进行“非清真”食品的结算是都能听到的答复。
“目前,银川市要求所有清真餐饮从业人员必须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所有从事销售清真食品的经营者设置‘清真食品区’标牌,同时,在超市卖场内设有‘清真食品收银台’以及‘清真购物筐’和‘清真购物车’。”12月5日,银川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在针对“清真食品”工作的监管中,银川市工商局在注册登记中,把《清真食品准营证》作为核准字号名称、核定经营范围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清真食品经营申请予以驳回。同时,在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中,加大对清真行业主体资格的审查力度,凡不符合条件或无《清真食品准营证》的经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年检或验照,责令变更经营范围或予以取缔,保证清真行业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要求市场(商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设立清真食品指示牌,建立并落实清真食品管理制度,严格按清真食品经营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尊重民族习惯。对没有建立专区、专柜或标识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银川市辖区内各大、中型商场、超市都设立了清真食品专营区、配置了清真食品专柜,城乡小杂食店也基本按照要求对清真食品集中摆放,设立清真食品标示牌,提示消费者正确选购食品。规范清真广告标识、牌匾名称,并在食品经营商家中推行清真食品进货查验、定期清理库存和退市、召回不合格清真食品等基本制度。要求清真食品经营者建立“两账两票一卡”制度,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票和清真食品质量信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