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徽省民族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徽省少数民族工作条例(草案)》,近日,由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省民委、省政府法制办组成的安徽省民族立法工作考察团赴河南学习考察。
在豫期间,考察团实地考察了郑州、开封等地,并与河南省有关方面进行了座谈。双方介绍了各自的民族工作概况,交流了民族立法工作、清真食品管理、少数民族公墓管理等方面的经验。考察团认为,河南省与安徽省同属中部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省情相近;河南省民族立法工作起步较早、基础扎实,既有综合性的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又有针对清真食品管理问题的地方政府规章,对安徽省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考察团表示,要结合安徽实际,认真学习河南经验,在《安徽省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中增加清真食品管理的相关条款。
目前,安徽省民委已建议将《安徽省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列入2012年实施类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