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起将设立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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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起将设立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11-12-27 点击: 我来说两句

1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意见》,要求自2012年起设立“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建立一流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平台,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或100万元。

《意见》指出,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2年以上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包括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每年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经费支持;同时,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组织机构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发展和培育的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前沿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着力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目标产品。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连续支持5年,同时积极探索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支持方式;对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主导、创新平台参与的产学研重大成果产业化合作项目,由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对每年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专利)试点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助;被认定为自治区专利试点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及专利保护等。

对于人才建设,《意见》规定对依托创新平台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专家服务基地等,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连续支持3年;对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发给3万元生活津贴。并通过在发达地区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研发人才,解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不住的客观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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