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日前出台《关于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产业的决定》,确定到2015年,宁夏文化旅游产业总收入要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以上,经过5年到10年的发展,基本建成面向全国乃至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文化旅游产业将成为自治区民族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决定》确定,宁夏未来要加快形成以“一带三板块”为重点的文化旅游景区布局。以黄河为轴线,形成多姿多彩的黄河文化旅游带;以永宁、吴忠为重点,形成风情浓郁的塞上回族文化旅游板块;以六盘山地区为重点,形成走向胜利的红色文化旅游板块;以贺兰山东麓为重点,形成神秘历史的西夏文化旅游板块。争取到2015年,再有两个到3个文化旅游景区跻身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5A级旅游景区行列,5个到10个文化旅游景区进入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国家4A级旅游景区行列。
《决定》提出,为增强文化旅游企业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集团、大旅行社在宁夏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发展各类文化旅游经纪公司,加快培育一批版权交易、文化演艺、体育休闲等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文化旅游市场要素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