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天津市民委在会议闭幕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刘民选同志指出,回良玉副总理和杨晶主任的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民族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要求,系统总结去年各项工作,科学分析研判形势,明确提出今年工作总的要求,对于我们扎实做好今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刘民选同志强调,民族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就要落实好杨晶主任关于“超前一步,高人一招”的工作要求。“超前一步,高人一招”,不只是数量的不同,更是质量的差异;不只是拼速度,更是比效率;不只是勤于办事,更是善于办事、能办大事;不只是敢为人先,更是善为人先。它体现着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体现着民族工作部门广大干部胸怀全局、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新风貌。它是对民族工作干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一种挑战。结合这一要求,2012年天津市民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贯穿全年的大学习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举办贯穿全年的系列大培训,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专题、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市民族工作干部和民族代表人士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市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不断提高民族工作科学化水平。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指导各区县民族工作部门、各民族团体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培训主题、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组织各类专业培训,学习培训成果每半年集中交流展示一次。我们要继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逐步建立机关干部学习展示的长效机制,并把创新争优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调动党员干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积极性,在机关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深化“红色圣地实践行”活动。在连续三年开展“红色圣地实践行”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取得可喜成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活动的重点放到改革开放教育上,带领民族代表人士到改革开放最前沿城市去,触摸时代的脉搏,更加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信念,更好地指导我们做好实际工作。
(三)落实好民族代表人士谈心谈话联系制度。切实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把谈心谈话的过程作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学习交流的过程,提高素质的过程,化解矛盾的过程,检验成果的过程。制定详细的谈心谈话时间表,及时梳理汇总谈话纪要,建立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档案,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作为指导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四)落实好民委委员工作制度。我们要定期召开全体兼职委员参加的民委委员工作会议。明确各兼职委员单位在帮助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加快发展上的职责,促使各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创造性地做好工作。推动各兼职委员单位设立民族工作联络员,并结合全年工作,不定期召开民族工作联络员会议,加强工作联系,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兼职委员或联络员开展民族工作理论学习活动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调研活动,使他们深入了解民族工作情况,从而能结合本单位实际为少数民族、民族社区、民族乡村办实事。及时通报各兼职委员单位开展民族工作的情况,并对办实事取得明显成效的兼职委员单位、兼职委员和联络员予以表彰。
(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系统,措施得力;宣传广泛,活动多样;关系和谐,共建共享;特色鲜明,形式出新;各民族团结和谐”的创建标准,拓宽创建活动的范围,由社区拓展到学校、企业、乡村。今年将重点在全市各大、中、小学校中开展“校园十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教师”和“校园十佳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推进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与市委统战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合作,健全组织机制,适时开展新一轮的互观互检活动,交流创建活动经验、检查创建成果、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全市“双创”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六)开展“弘扬民族文化,构建和谐天津”宣讲展示系列活动。以各区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民族社团为主体,开展民族文化宣讲、少数民族文艺节目汇演、书法绘画作品评比展示、摄影作品历史图片评比展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赛、民族文化征文研讨、民族服装展示等系列活动。各区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民族社团要将系列活动的成果在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月”中集中展示,并将其作为今年互观互检活动的重要内容。
(七)促进民族经济事业发展。民族乡村工作方面,继续指导孙各庄满族乡落实好“十二五”规划和乡重点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12年度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工作和贯彻落实湖北“6.16”的省内对口支援工作。清真食品工作方面,协调相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在重点区域合理布局,建立清真食品商业网点;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定点企业工作方面,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族定点企业调整工作;完善协调机制,细化有关制度,力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履行党员职责,从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市委保持一致;以落实廉政勤政承诺活动为契机,认真遵守《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市纪委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规范在与宗教界交往中的行为,进一步树立宗教工作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继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每个季度安排一次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