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穆斯林的增多,穆斯林的聚礼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也经历了从自发聚会到组织引导、规模从小到大、管理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变迁。伊斯兰教临时活动场所具有多方面的社会职能,除穆斯林聚众礼拜外,也是他们交流聚会、庆祝节日、办理婚事、举行殡仪、学习宗教文化、排解纠纷的场所。20世纪80年代初,来义乌经商的新疆穆斯林自发在义乌饭店三楼顶棚做礼拜。2001年,义乌市在巴基斯坦、阿富汗商人较多的红楼宾馆批准设立了全省首处县级接纳国外穆斯林的伊斯兰教临时活动场所,并通过中国伊协聘请了马春贞阿訇负责日常工作。2002年9月,政府出面承租位于义乌南门街200号的500平方米的二楼大厅作为礼拜殿。2004年6月,义乌市决定将活动场所再次搬迁至江滨西路90号原义乌丝绸厂。2010年4月18日,经政府出资修缮一新的伊斯兰教临时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场所分为礼拜殿、水房以及部分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0余亩,总建筑面积4085平方米,其中礼拜殿3230平方米,水房480平方米,附属用房等375平方米。此外,对穆斯林基于一日五礼拜需要在住处附近开辟的15个临时礼拜点,宗教工作部门会同伊斯兰教临时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积极与他们建立联系,指导、帮助他们开展好宗教活动。
二、推动伊斯兰教界自身建设
2003年,义乌市建立了伊斯兰教临时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伊斯兰教临时活动场所日常事务,并为中外穆斯林提供各种服务。管委会成立后,宗教工作部门始终坚持一年一次的培训工作,帮助他们主动开展教务和寺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以民主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同时,积极引导管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全市穆斯林提供相应服务,同时宣传介绍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调解各种民族纠纷和商业纠纷,发挥了独特作用。
三、切实帮助穆斯林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清真食品问题。义乌自2006年设立“异国风情街”以来,目前共有300多家清真餐馆、4处清真肉食供应点和5家清真超市。2007年,设立了清真牛羊肉定点屠宰场。二是穆斯林子女入学问题。2008年,义乌市设立了时光民族学校,依法招收境内外穆斯林儿童入学。此外,国内穆斯林学生可以在全市中小学就近入学。三是穆斯林死后安葬问题。对国外穆斯林死亡的以及非本地户籍穆斯林死亡的,积极协调解决殡葬问题。
四、妥善处置涉及穆斯林的纠纷
义乌现有各类清真餐厅和拉面馆300多家,可以说是遍布城乡,其中也存在少数非穆斯林冒名(借名)开“清真”店,一些清真餐厅由于利益驱使在经营上没有完全遵守清真的食律、食规、食忌、食礼,导致不合格清真食品流入市场。不尊重少数民族的商业经营行为易伤害少数民族感情,为此,义乌市先后查处了10多起清真食品不清真事件、亵渎穆斯林感情的生产经营行为和违反伊斯兰教教义的非法出版物,赢得了穆斯林的信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和谐氛围
一方面,义乌市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向领导干部宣传民族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举办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在基层干部中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利用报纸、网站和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宣传,使当地群众了解穆斯林的风俗习惯,为各民族同胞和谐共处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义乌市宗教工作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穆斯林的宣传教育。如在宗教活动场所通过阿訇讲经,利用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引导外来穆斯林合法经营、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广泛邀请穆斯林参加,提高他们的主人翁意识。2007年,推出“少数民族在义乌”报纸专版,2008年对优秀穆斯林创业者进行宣传,树立创业典型。2009年以来,多次与穆斯林开展篮球、乒乓球比赛等联谊活动。义乌市民宗局还与各族各界人士保持着热线联系,经常邀请他们参加有关座谈会,随时听取大家的建议。对优秀的穆斯林代表,通过考察、培养,及时吸收到政协队伍中来。现在义乌市政协有穆斯林委员4人。
义乌市伊斯兰教工作坚持以构建民族宗教和睦和谐为中心,充分发掘伊斯兰教中的积极因素,弘扬伊斯兰教教义和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内容,最大限度地激发了伊斯兰教界和广大穆斯林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力。伊斯兰教在融合族群、劝人为善、扶贫济困、捐资助学、规范行为、团结互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外穆斯林安心在义乌经商贸易,促进了义乌国际性商贸城市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