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还补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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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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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
1、错误地认为还没有到达黎明,而事实上已经黎明,却仍然在吃闭斋饭。
2、错误地判定太阳已经落下,而事实上太阳还未落下,而造成开斋。这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发觉自己判断失误,就应当照常守斋,如果发生在太阳落山之前,在发觉自己失误之后,也应立即止住吃、饮,直到太阳完全落下,如果在意识到自己判断错误之后,仍然吃、饮,就应该在还补该日的斋戒同时,还要出罚赎。
3、漱口、洗鼻时错误地让水进入喉咙内而招致开斋。
4、被逼无奈,情为所迫的开斋。
5、斋戒了一整天,而没有举意。因为举意是斋戒的一个条件。所有这些事项,对斋戒人并没有伤害,因为都是因失误或被迫而导致的开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