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从源头上了解掌握外省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尤其是禽类屠宰企业情况,近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副主任丁克家带队,民委清真食品管理与法规处及部分市、县、区民族宗教局相关人员11人组成的调研组赴辽宁、山东、河南、四川等省区进行了调研,并与辽宁、河南、四川三省民委签订了共同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协议书。
协议书本着平等参与、共同监管的原则,在共同探讨、积极交流并形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从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加强协调、维护权益、交流经验等八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建立和运行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和有效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