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被贺兰山护着,可避风沙;这里,被长城围着,可窥历史的星空;这里,被黄河宠着,沃野千里……
这里,就是宁夏,总人口654万,回族人口占35.6%,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这里,回汉各族儿女心手相牵,亲如一家,让和谐之风遍吹塞上,带来百业兴旺。
多年来,宁夏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形成了鲜明的民族工作特色,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创造了令人瞩目的“宁夏经验”,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成为宁夏最大的政治优势,最靓丽的名片。
民族团结是宁夏发展的生命线
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稳定;没有社会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宁夏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宁夏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每年实施10项民生计划、办好30件实事。2011年,宁夏全面启动实施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将宁夏中南部地区的35万最困难群众,妥善安置到近水、沿路、靠城的区域,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目标,搬迁人口中超过一半以上是少数民族群众。这是宁夏历史上规模最大、要求最高的移民搬迁工程。
宁夏积极推进慈善兴业,打造“黄河善谷”,兴建慈善产业园区,“输血”与“造血”并举,妥善解决各族特殊困难群众的就业和供养等问题。
当前,宁夏正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打造沿黄经济带,推进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高水平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和优惠措施的实施,一个个关乎宁夏发展大计宏图的展开,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各族群众生活持续改善,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宁夏坚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抓手。
2010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了开展活动的原则、目标和机制,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协调落实、各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
201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
2011年起,连续3年在全区广泛开展“五个十”评选活动,每年表彰1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10个模范村、10个模范社区、10个模范学校、10个模范单位,树立了一批创建典型。
宁夏多次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现场交流会,总结经验、树立示范、深化工作。在乡村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好、经济发展好、生活富裕好、乡风文明好、村容村貌好、民主管理好”主题创建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发展致富奔小康;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社区邻居节”活动,使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互学互助、相亲相爱;在学校开展“民族之花香溢校园”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一家亲、青春和谐促发展”等活动,培养青少年民族团结意识。
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根基
宁夏坚持把开展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长期不懈地对各级党政干部和社会各界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化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使民族团结融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之中,形成人人重团结、人人促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根基。
依托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对各级干部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编写了《中国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教程》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抓好民族团结的“希望工程”。
以民族团结“七进”活动为抓手,把宣传教育覆盖到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军营和宗教活动场所。将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月”,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舆论环境。形成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机制,每五年召开一次,隆重表彰奖励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营造了学习宣传和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浓厚氛围。
重视民族教育传承民族文化
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关系每个家庭的未来。
宁夏实施“百所标准化回民中小学建设工程”,投入资金1亿多元,重点建设了150多所标准化回民中小学,极大地改善民族聚居地区办学条件,推动了民族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高级中学,面向民族地区、南部山区择优招收初中毕业生,并免收贫困学生学费、住宿费,为农村学生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让少数民族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宁夏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采取免费招生、定向招生、切块录取等多种方式,大幅度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回族学生的比例。在高等院校招生中,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降低分数段录取政策,2013年,全区回族考生的录取比例已从10多年前的18%提高到了34.6%。
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
宁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认真处理各民族文化继承弘扬与交融创新的关系,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抢救、保护、挖掘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作推出了《花儿》《月上贺兰》等一批民族文化精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和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年均演出上千场次,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了回族器乐、歌舞、服饰、饮食、回医回药等民族特色文化的发展,提升了民族文化的影响力。
引导信教群众既念“教义经”又念“致富经”
宁夏始终重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引导宗教界人士挖掘教义、教理中的积极思想,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开展“五好宗教教职人员评选”“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知大局、守规矩、起作用”“同心同行促和谐”“弘扬优良传统”“端正教风”“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宗教人士争做法律法规的普及员、健康生活的指导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慈善事业的宣传员、民风建设的讲解员、特殊人群的帮教员、党群关系的联络员、增收致富的引导员,为推动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发展凝聚和释放正能量。
长期以来,宁夏各级党委、政府既充分尊重和保障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引导信教群众念好“教义经”和“致富经”,又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持宗教领域的长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