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鑫:以什么理由来禁止蒙面罩袍?
最新资讯:
Duost News
国内 国际 公司 人物 视频 伊朗华语台
文学
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回顾

黄鑫:以什么理由来禁止蒙面罩袍?

来源:中穆网 时间:2014-12-15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今年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部地方性法规,禁止在乌市内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尽管还有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后才能正式颁行,但考虑到当地目前严峻的治安形势,当是板上钉钉之事。毫无疑问,这一法规在全社会引发了广泛关注与讨论,就笔者所见而言,大部分人是赞同的,但亦有反对和质疑的声音,理由主要是禁令涉嫌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民族的传统文化等等。首先笔者必须表明态度,对于这一法规,我个人也是十分支持的。但我期待立法机关在当下和将来做出这样的规定时,可以做得足够漂亮;虽然任何一项政策或法律都无法令所有人满意,但漂亮的工作可以使政策与法律的可接受性达最大。

  任何一项政策与法令,若涉及到限制公民的某项权利,必然首先须具有目的上的正当性,也就是欲保护或发展某种公共价值。对于这一禁令,笔者尚未查到文本,窃以为应当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若如此,公共安全当然是一项重要价值,但基于此而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就必须做好调查论证,证明蒙面罩袍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关。这项工作看似不难,但实际也不容易,就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暴恐案件来看,很多并未出现蒙面罩袍;如果因此导致给某一群体贴标签,实在有违初衷。

  这方面,欧洲一些国家“头巾禁令”的经验十分有益。法国政府的理由是,蒙面罩袍压制了妇女的自由,使之被隔离、孤立而难以融入社会,破坏了法国宪法保障的自由价值;比利时政府的理由是蒙面罩袍违背法治原则,阻碍社会融合;德国的一些州政府也基于类似理由出台了相关禁令。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公共安全并不是他们禁止公共场合穿戴蒙面罩袍的主要理由,这固然和上述国家的治安状况有关,但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1、以平等、自由等作为“罩袍禁令”的价值基础,比公共安全更加妥当、周全。如前所述,暴恐活动与蒙面罩袍之间的关系需要论证,不能因为有宗教极端分子穿了蒙面罩袍,就认为穿蒙面罩袍的都是宗教极端分子;公民如果基于某种保守的教义而穿着蒙面罩袍,只要没有实施危害行为,就应当宽容和允许;政府可以提“极端分子”,却不宜提“极端教义”,因为这涉及到公权力进行宗教判断,可能违背政教分离的原则。因此,将蒙面罩袍与宗教极端分子直接划上等号,进而与危害公共安全联系在一起,虽在特定背景下无甚问题,但确实要经受不小的推敲和质疑。

  若以维护平等和自由为立法理由,则相对平顺得多。此二者既是我国宪法确认和保障的重要价值,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主要内容,相比于公共安全,蒙面罩袍对此二者的违背更显而易见和难以反驳:为何妇女就要被罩起来而男人就不用?妇女被罩起来,人身自由难道不会受妨碍?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除了平等和自由,人格尊严也是一个合适的切入点。而参照一些欧洲国家的解释,孤立和隔离妇女会导致其难以参加公共生活,破坏民主价值,同样是一个不错的思路。

  这样处理的另一好处,是避免将一些主张、坚持罩袍蒙面的信教群体与暴恐行为联系起来,减少争议。在此笔者举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来说明,并非刻意针对:一次学术会议上,一位专家在发言中不慎说了类似“某某极端教派”的话,在场的一位同志立即提出抗议,说该教派并非都是极端分子,同样有许多温和善良的信众,其教义也并非教导极端行为。最后,发言人意识到自己的话语伤害到了他人的宗教情感,真诚道歉,一场误会遂得以化解。但当下,对于很多社会公众,确有一种印象:蒙面罩袍是特定教派的标志。但是否有人思考过,实施暴恐行为的,是不是都是某一教派的信徒?促使他们实施暴恐行为的诱因,固然有宗教,但是不是只是宗教?有没有政治、经济等其他方面的被忽视的原因?或者宗教是不是根本原因?答案若是否定的,那么断然将暴恐行为和蒙面罩袍关联,的确会“误伤”无辜。

  2、即便不以保障公共安全为目的,在公共场所禁止蒙面罩袍,也完全可以理直气壮。蒙面罩袍代表某种特定的宗教,如果出现在诸如政府机关或公立学校中,将违背政教分离原则;如果出现在其他公共场合,可能对非信众(不信教者、信他教者)造成心理压力,本质在于,某些宗教实践,突破了公域与私域之间的界限,而根据我国的宗教政策与宪法精神,宗教信仰应当是一件私人事务,这就意味着公权力不能侵入私域妨碍宗教信仰自由,但宗教信仰自由同样也不能突破界限进入公域。这里的私域,主要是信徒的家庭,以及教会;这也就要求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一刀切”,要清晰、妥当地规定适用范围。

  诚如刘作翔教授所言,要区分宗教信仰在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的界限,在公共生活中,限制宗教的介入,旨在于保护每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防止对别人的宗教信仰造成压迫;在私人生活中,每个人可以充分享受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

  在此,笔者再举一个或许不恰当的例子以作类比:人有选择衣着的自由,但如果穿着带有明显性暗示标志的衣物,是可能被判定对身边的人构成性骚扰的。由此可见,穿什么衣服,并非完全不关他人的事。

  3、最后,如上处理的另一个好处在于,若想把这一规定推广到更大的范围,尤其是非暴恐行为的直接受害地区,或潜在受威胁地区,无疑更加顺理成章。

  其实早在今年九月,南方某高校军训时,一名信仰宗教的女生坚持要戴头巾,而负责军训的教官则坚决要求其取下,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论。

  女生说:“宪法规定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教官答道:“宪法不允许你穿迷彩服戴头巾!”

  希望我们的政府在今后遇到同样的质问时,更够回答得更好。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分享: 更多
点击排行
人气排行
图片甄选
京ICP备11021200号 本站内容未经允许不可转载 Coppyright2022@duost.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域名版权归北京中清色俩目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