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国际会展中心简介
银川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位于银川市城市核心区人民广场西侧。中心一期展览中心建筑面积约8.25万平方米,室外展场4.5万平方米,室内展厅3.6万平方米,其中一层展厅2.8万平方米,三层展厅0.8万平方米。设计1750个国际标准展位(3*3米)。
银川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不仅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更是一座集展览、会议、商贸洽谈、信息交流、旅游、餐饮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智能化展馆。
中心配套设施
(一)银川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总配电容量6000千伏安,能满足各种展览、会议、演艺电力需求;
(二)网络、电话配置覆盖全馆;
(三)配套E馆室内大屏幕(66m²);
(四)公共广播全馆覆盖;
(五)安防监控全馆覆盖;
(六)展厅内配备先进的消防设备;
(七)室外展场展期配套上下水服务;
(八)室内展厅配套中央空调服务;
(九)配套室外大型停车场(10000平米);
会展中心配套服务
(一)用电服务
1、用电申请
(1)会展中心对所有标准展位提供照明和安装服务,需24小时提供的电源必须提前向中心现场服务处提出申请;每个标准展位配备500W的电源,如超出需提前申请。
(2)对所有特装展位不提供电源,为保证现场安全及管理,特装电源需提前一周向中心现场服务处提出申请,由场馆技术人员根据申请配置电源箱。若统一送电后提出电源申请,中心现场服务处将加收30%的配电费用。
(3)为保证现场安全,会展中心原则上根据与主办单位协商好的时间进行送电、断电,如需提前或者延迟送电、断电时间,必须提前向中心现场服务处提出申请。
2、电器安装要求
(1)电器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持有有效电工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搭建单位应按照中心规定接电,不得擅自接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
(3)展位敷设的线路应采用护套线或加绝缘套管,线路接头必须采用专用接头连接。除灯线外不得使用花线,横跨通道的电器线路必须有过桥保护。
(4)碘钨灯等高温灯具、霓虹灯具不得擅自安装,霓虹灯的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安装时必须加防护罩,经现场电工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5)室外的电气照明均应采用防潮型,落实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
(6)广告牌、灯箱、灯柱内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日光灯整流器应采用消防验收合格的电子产品。
(二)用水服务
展位内如有用水要求,需提前一周向中心现场服务处提出用水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技术人员根据申请进行安装。
(三)空调服务
主办单位在开展期间如需使用空调,须在开展前三天向中心现场服务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保洁服务
中心提供展会期间租用区域及周边办公区域的一般清洁服务。参展商不得在展位内乱堆乱放,包装物必须按规定对方或及时清理。中心提供展会一般垃圾处理服务,对于特装展位搭建遗留物不进行清理,由搭建单位自行清理。对于过量或过大的垃圾处理,中心保留向主办单位加收费用的权利。如有特殊情况中心根据客户要求制定清洁方案。
(五)安保服务
会展中心组织、联系专业的保安公司,协助展会主办(承办)单位制定展会保安方案,确保展览会及各种活动的安全有序运行。主办(承办)单位应遵守中心有关安全规定,并配合执行。
消防安全责任规定
1、会展中心应要求每一位参展商必须与组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以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把展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位参展商。
2、要求参展商在设计参展图时,按照场馆规定以及消防法规,预留消防疏散通道,严禁遮挡消防栓、手报器等消防设施。
3、在审查确定展位图和特装工程方案时,要求平面设计图、立体设计图、效果图三图齐全,并严把特装设计方案消防安全评审第一关,针对每个展会的特点单独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4、禁止参展商的展位遮挡消防设施,阻塞消防通道。
5、督促搭建人员对木质易燃材料必须双面涂刷防火涂料三遍,电线穿阻燃管,严禁裸露接线。
6、展位搭建不得封顶。
7、展厅内如只设一条通道的,该通道宽度不得小于5米,展厅内设两条或以上通道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米。
8、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擅自安装电气设备(含照明灯、广告灯饰)。确需要安装者,必须事先向登陆服务处申报,并由会展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若自行安装,必须经场馆进行技术审核、书面批准。
9、广告灯箱要留有散热孔和符合防火要求。
10、在施工、装修、布展中不得阻挡、挪用、圈占、损坏消防栓、摄像头等消防安全设施,任何物体必须与天花板保持0.8米以上的净空。任何物体不得影响喷淋头、烟感探头发挥功能。
11、参展商(搭建商)应随时接受场馆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12、经会展中心技术人员确认,参展商(搭建商)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银川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可如数退还参展商(搭建商)参展装修施工押金;如参展商(搭建商)在施工期间,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本中心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本中心有权要求参展商(搭建商)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因参展商(搭建商)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参展商(搭建商)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心的全部经济损失。
1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关于使用扩音设备的规定
各参会企业及搭建商:
由于众多参会商和贸易观众普遍反映某些企业在展会期间展台噪音较大,对企业参会及观众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各参会企业和贸易观众,营造展会良好的商务氛围,更好地创造和谐的展览环境,本届展会严禁扩音设备入场,此项目管理规定在参会须知里有明确规定,现对搭建商进行重申,并作出以下管理措施:
1、搭建期间,场馆保安将严禁搭建商携带扩音设备入场。
2、开展后,若发现现场使用扩音设备的展台,音响超过60分贝,或收到其他展商投诉一次的,将给予警告,第二次我们将发出书面通知。
3、展台断电后,企业申请恢复通电须向现场施工管理办提交书面保证书后,会务办公室收到搭建商保证书后,方可恢复展台通电。
营造良好的展览环境,需要所有参会企业的共同努力,请各搭建商配合参会企业及会务办公室共同遵守。
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会展中心服务热线
电话:0951-5088777
(二)现场服务
电话:0951-5087768 5087769
传真:0951-5087789
(三)项目执行总监
电话:0951-5087888
传真:0951-5087789
(四)运行总监
电话:0951-5087766
传真:0951-5087789
(五)市场部
电话:0951-5087701 5087702 5087703
传真:0951-5675111
(六)项目部
电话:0951-5087720
传真:0951-5087785
(七)配电
电话:0951-5087889
(八)库房
电话:0951-5087887
(九)安保
电话:0951-5087772 508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