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面女子”事件后续说明以及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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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蒙面女子”事件后续说明以及法律分析

来源:马忠权律师 时间:2015-08-03 点击: 我来说两句


201582日部分媒体爆料“网友爆料,今天中午在方城街上看到一群女的一身黑,只露俩眼睛在买鞋子!随后来了几个武警,说着少数民族语言,把这几个女的带走做笔录去了”

但据笔者了解到,此事南阳警方已经妥善解决,当事人并非说什么“少数民族语言”,就南阳本地人,现在当事人已经返家,所以在此希望大家不要在炒作此事,给当事人以及社会带来困扰。

 

此事发生后,我们也可喜地看到网友如此说, 
 
 

(文字不清晰,点击上图拉大后可见网友在网易评论内容)  
 

上述评论体现了国人的理性与公允,不因有过负面事件的影响“理盲而滥情”,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做出非理性的谩骂和过激言辞。
笔者在此为可爱的网友赞一个!
 
 
但笔者也发现有不负责任的媒体,在其官网上说:

红圈内容为“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穿这种衣服了,如果在路上看到可报警” (点击上图可见清晰内容) 
 

凤凰网做全国性知名的传媒,在没有查阅法律条文、没有询问法律人士就做出如此说明,实在有失水准,试问国家什么法律规定对有上述服饰者要报警!?



笔者也看到有微信订阅号在评论此事时引用2013年一个曾姓律师对服饰法律的评论,

 

也有不当之处,欠考究,因为在201511日实施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宗教管理条例》第38条中有有关服饰限制的内容(笔者并不赞同上述做法)。但新疆的条例系地方性法规,仅仅在新疆区域内有效,不能再其他地区适用,绝非凤凰网说明的“国家命令规定禁止”,随便就可以报警,这一点也请大家注意。我们为凤凰网的行为而不耻,希望其改正,如果因此造成危害社会管理和公民权益的事件,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普法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朝鲜服饰规定
 
 
金日成曾经说过:“裤子是男人穿的。”所以在朝鲜,无论春夏秋冬,朝鲜妇女都会响应领袖号召,坚决只穿裙子,不穿裤子。当然,在隆冬季节,聪明的女同志会在长长的朝鲜大裙子里边穿上棉裤以抵御严寒。

一些老有所为的退休阿妈妮,会在马路上以革命的眼神监督每一个过往行人,上面看他们是否佩带主席像章,下面看每一个女人是否穿裙子。 
有一则趣闻说,生活在朝鲜的中国女人和日本女人到了街上,八成会有一个朝鲜老太太箭步如飞地跑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拽住,大声训斥道:“同务(在朝鲜,人们称和自己平级或比自己级位低的人为同务,比自己级别高的人为同志),你作为一个女人能穿裤子吗?” 
 知道这个风俗之后,她们入乡随俗出门只穿裙子,仍不免挨到训斥:“同务,你没看今天的《劳动新闻》吗?你怎么能随便穿一条膝盖以上的裙子?!”

(笔者电话(微信号)1350108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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