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上11点左右,在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上传播清真鼎味鲜斑鱼庄在当日开业期间进行“法事”活动的文字及图片,传播内容显示:现场有“烧香点蜡”、“烧纸”、“跪拜”等行为,对此,市民宗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市上领导进行了汇报,并于8月4日上午由市民宗局副局长带领清真食品监督所工作人员立即赴清真鼎味鲜斑鱼庄进行了调查。
经过检查,发现该餐厅在未办理《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清真”标识经营清真食品,严重违反了《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根据《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检查组现场责令该餐厅立即停业整顿,拆除了所使用的“清真”标识,并对餐厅负责人进行了教育谈话,按照《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整改,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下一步我局将联合食药、工商等对全市清真食品餐饮企业进行执法大检查,全力维护全市清真食品市场秩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网友继续对临夏市清真食品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6310703
临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0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