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国会辩论清真用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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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国会辩论清真用品法

来源: 时间:2009-11-06 点击:点击:

    在印度尼西亚国会中﹐一个新的法律草案引起激烈辩论﹐起草者要求所有上市的饮食和生活用品﹐都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生产规则﹐加盖合格“清真”标志﹐因为印度尼西亚人口85%是穆斯林。 宗教事务部副部长纳扎鲁丁‧欧麦尔教授对《伊斯兰在线》记者说﹕“从今往后﹐所有商品都必须具备清真检查证书。” 这个法案﹐共有十二章﹐分为44个条款﹐凡是让顾客消费的商品﹐都必须是清真﹐如食品﹑饮料﹑药物﹑化妆品﹑化学制品﹑进口商品等等﹐包罗万象。 他说﹕“凡是供给顾客使用的商品﹐都必须保证清真。”

  过去﹐印度尼西亚市场的商品﹐是根据传统习惯﹐商店和顾客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传统的双方信任进行交易。 有许多商店﹐为了确保信誉﹐主动到印度尼西亚乌拉玛(伊斯兰学者)理事会(MUI)登记注册﹐申请“清真”牌照﹐挂牌营业。 政府部门有一个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检验所(LPPOM)﹐协助乌拉玛理事会对申请单位的产品进行检验﹐由理事会盖章认可。
  欧麦尔教授﹐原是印度尼西亚国立伊斯兰大学法学系伊斯兰法学专家﹐他说﹕“过去的现象是﹐清真商品不受法律保护﹐违法者不受法律惩罚。” 在国会中﹐通过这个法案之后﹐保护清真商品就具备了法律性质﹐彻底改变过去自发的状态﹐形成法制化管理。 他说﹕“清真标签不再是可有可无﹐而且贴上清真合格标签的商品具有法律责任﹐违法者受罚。” 对违规者﹐最高的惩罚是八年坐牢﹐或罚款60亿印度尼西亚盾(合计60万美元)。

  对于法案的内容争议较少﹐多数争论发生在管理机构方面﹐例如检查官是否属于乌拉玛理事会-商品检验所﹐他们都是学术机构﹐不是行政单位。 只有政府行政单位才有权对违法者的执法权威﹐那么﹐清真商品检验和裁决机构必须与司法部门接轨。 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争议﹐由谁做裁决﹐因此在执法机构之上﹐又须增加新的清真法制权威﹐接受民众申诉﹐而且在开始执法前必须向民众公布全部法律条文﹐以便普及法律知识。 乌拉玛理事会会长马鲁夫‧阿敏说﹐乌拉玛理事会是全国最高伊斯兰权威﹐有能力制定全面的清真商品管理法﹐但无执法权﹔对违法者﹐理事会只发表审定意见﹐由政府部门执行。

  清真商品法在国会中辩论期间﹐非穆斯林群众发表不赞同的呼声﹐他们担心全国统一执行清真商品法﹐非穆斯林的厂商将遭受利益损失。 根据殖民地时代制定的立国宪法﹐印度尼西亚在许多西方国家监督下获得独立﹐多国监察员确定印度尼西亚必须是一个世俗体制的政体﹐不许可建立伊斯兰国家。 基督教繁荣和平党(PDS)主席鲁扬迪‧胡塔索特对记者说﹕“印度尼西亚从法制上﹐不是伊斯兰国家﹐伊斯兰只不过是多数居民的信仰而已﹐不是国教。 伊斯兰法制将破坏印度尼西亚的多元化传统。” 他说﹐国会以立法的形式通过清真商品法﹐是把宗教强加于人的非民主行为。

  印度尼西亚人口中﹐基督教徒占10%。 胡塔索特说﹕“说句真心话﹐假如通过了伊斯兰法制﹐我们很担心(基督教徒)安全问题。” 根据他的经验﹐这些年来﹐印度尼西亚国会通过了许多种法律﹐都是与伊斯兰教有关﹐例如禁止色情商业法﹑则卡特法﹑婚姻法﹐以及接受民众投诉的沙里亚法庭﹐印度尼西亚在悄悄走向全面伊斯兰化。 欧麦尔教授反驳说﹐清真商品法是穆斯林居民的生活需要﹐与国家性质无关﹐有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了清真商品法﹐如英国和新加坡﹐保护当地穆斯林公民﹐不等于把伊斯兰当作“国教”。 他说﹕“作为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度尼西亚执行清真商品法﹐何错之有﹖ 我们绝不歧视任何人﹐而事实上﹐非穆斯林能从伊斯兰法制中获得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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