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麻特供│民国十五年西安回坊关于吃马肉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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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麻特供│民国十五年西安回坊关于吃马肉的风波

来源:中国穆斯林在线 时间:2015-02-13 点击:点击:


 


 

一九二六年三月(民国十五年)为了彻底消灭国民军,吴佩孚委任刘镇华为所谓的陕甘剿匪总司令,以消灭陕西的国民军,清除其侧背之隐患。刘镇华在纠集原“镇嵩军”旧部,以“打到西安去升官发财”为号召,收编豫西土匪、红枪会一些地痞流氓,组成了八个师,号称10万人的乌合之众,向陕西西安进攻。经过激烈的战斗之后,陕军不敌,节节败退。5月,西安被四面合围。镇嵩军合围西安后,以强攻、偷袭、坑道爆破等战法,不断发起进攻。守军顽强抗击,战斗甚为激烈。7月中旬以后,西安发生严重粮荒,起初,是价格不断上涨,接着是有价无市买不到粮。城内居民数万人被饿死。城内回族群众生活也是极端困苦,家家无余粮,户户断炊烟。回民有很多家庭从事运输业,俗话称为“车户”。那时候的运输业主要是骡马大车拉运。围城以后,百业凋敝,运输业受到严重冲击。拉车骡马成为“车户”的严重负担,不但不能挣钱盈利,每天还要消耗大量的草料,天长日久,草料也要消耗殆尽,如不及早处理,只能坐以待毙。当时穆斯林的吃饭问题日益窘迫,再不开源节流,就有可能出现饿死人的情况。于是能不能吃马肉成为西安穆斯林的一个严肃问题,也成为阿訇们争论的一个焦点。

 

当时西安城内阿訇分为三种观点,盖迪目老派阿訇一致坚决反对吃马肉,他们的依据是,真主在《古兰经.蜜蜂章》有一段“阿也提”:“他创造马、骡、驴,以供你们骑乘,以作你们的装饰。”盖迪目阿訇认为,既然安拉申明,他创造马.骡.驴只是为了人类骑乘,所以马肉就不宜食用。还有人引证“太福绥鲁”解释,四蹄的动物凡是蹄不分瓣且不倒嚼的一律不能吃,否则就是“哈拉姆”。

 

“伊赫瓦尼”元老认为:马肉并非绝对不能吃,但是是有条件的。如果到了“乃资历克”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如需食用,必须是全身没有一根杂毛的白马才能屠宰食用,否则就不合乎教法。

 

“伊赫瓦尼”少壮派认为:安拉“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二——173),既然安拉只规定了四项不可食的原则,所以“法无明文规定就不为罪”,因此马肉是可以食用的。

 

两派三方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不下,互不退让,成为回坊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三种观点各有支持拥护者,辩论之声,甚嚣尘上。在国民联军的支援下,十月二十七号晚,刘镇华的“镇嵩军”全线撤退,西安解围了,马肉之争最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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